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條件是什么?
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條件是什么?文網文(或者“網文證”)為文化部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》的簡稱?;ヂ?lián)網文化活動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。
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條件?經營性互聯(lián)網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,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、廣告、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,提供互聯(lián)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。根據經營服務不同,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可劃分為:游戲文網文、動漫文網文、音樂文網文、藝術品文網文、展覽/比賽文網文等。
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》由各省、直轄市、自治區(qū)文化廳(局)審批。
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》有效期為3年。有效期屆滿,需要繼續(xù)經營的,應當在許可證期滿前60個工作日內辦理續(xù)延手續(xù)。另外,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》要按照時間規(guī)定如期進行年檢。
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》會由于公司名稱,地址,法人的變化而失去作用。當發(fā)生以上情況時,需要及時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變更。
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:
1、有公司。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,游戲運營單位不低于1000萬注冊資本。
2、有員工。有取得相應從業(yè)資格的經營管理人員、專業(yè)技術人員。
3、有域名。有用于申請的域名,因此應當有域名備案、網站域名登記證明等。
4、有網站。有符合文化部要求的網站,網站從名稱到內容、版塊設置,都要符合文化部的要求。
5、有場所。要提供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和設備清單,公司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,都要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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